通过消息队列与事件驱动架构,增强系统解耦。
浙江注册会计代理管理政策
管理机构
浙江省财政厅负责浙江省注册会计代理机构的执业监督和管理。
执业资格
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。
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具有3名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,且其中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。
4. 具有固定的执业场所。
申请程序
向浙江省财政厅提交申请材料,包括:
- 《注册会计代理机构执业资格申请表》
- 公司章程和证明文件
- 执业人员资格证明
- 执业场所证明
- 财务状况证明
- 其他相关材料
浙江省财政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。
通过审查的,颁发《注册会计代理机构执业资格证书》。
四、执业范围
注册会计代理机构可以从事以下执业业务:
代理注册会计师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、变更、注销等业务。
代理注册会计师办理客户委托的审计、验资、评估等业务。
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咨询服务。
五、执业规范
注册会计代理机构应当遵守《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。
六、监督管理
浙江省财政厅对注册会计代理机构实行定期检查和监督。发现合规流程行为的,可依法采取警告、罚款、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。

七、其他
注册会计代理机构应当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。
注册会计代理机构可以在浙江省内设立分支机构。
浙江省财政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。
上一篇:白云区代理注册